山东部分地市水价调整情况
2016年03月04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济南:自2015年5月1日起对居民用水实施阶梯水价制度,第一阶梯年用水量不超过144立方米,到户水价为每立方米4.2元
潍坊:自2015年12月1日起,潍坊市中心城区居民用户全年用水量划分为三档,第一阶梯用水量按每户每月10.4立方米,每户每年125立方米,综合水价每立方米3.25元。
烟台:自2016年1月1日起,烟台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并调整水价格。居民阶梯水价分三档,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44立方米(含),综合价格调整为3.20元/立方米。
青岛:自2015年9月1日起,居民用水按三档分阶梯计价,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44立方米(含),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50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