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应由中介承担,私刻公章涉嫌犯罪
2016年03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目前,杨女士已经委托律师起诉宏国公司。
  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新亮认为,杨女士和宏国公司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宏国公司收取了1500元费用。“根据合同法规定,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项时,应该尽到合理审慎的义务,但是现在却出现严重过错,给委托人造成重大损失。合同假公章是宏国公司盖的,这种情况下,杨女士的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应由受托人给予赔偿。杨女士向法院起诉赔偿注册时的手续费和罚款,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
  此外,王新亮指出,此案中还涉及假公章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私刻企事业单位公章是违法犯罪行为,属于“私刻企事业单位公章罪”,杨女士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如果罪行属实,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如果公司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工商部门可以对其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罚款处罚。
     本报记者 魏新丽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