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开发区检察院:
首次将心理教育引入庭审
2016年04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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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4月10日讯(记者 邢孟 通讯员 乔建设 姚爱云) 近日,菏泽经济开发区检察院经与法院协商,在一起未成年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庭审中,首次运用心理教育,对两名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引导,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针对该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发区检察院指派两名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从法律角度,并充分运用心理学相关知识,对两名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当庭教育,为他们分析利害,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使两名未成年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由的可贵、责任的重要性和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并表示从此洗心革面、绝不再犯。他们的监护人也表示深受教育,真正认识到与孩子多沟通交流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途径。
  将心理教育引入庭审,是该院为拓宽教育、挽救未成年犯罪分子渠道的一次成功探索,也是依法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又一次成功创新。在严肃的庭审活动中开展心理教育,有利于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紧张、焦虑及抵触情绪,真正将教育听进耳中,记在心里,促使其认罪悔罪、改过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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