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4月13日讯(记者 李凤仪) 13日,记者从菏泽市安监局获悉,该局出台《菏泽市水泥生产和家具制造企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将对水泥生产和家具制造企业进行专项治理,要求企业做到接触尘毒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100%等六个100%。
据悉,治理范围包括,水泥生产企业,家具制造企业(木质家具、竹藤家具和金属家具生产企业)。时间为2016年4月至2017年12月,要求2017年底前,通过专项治理,水泥生产和家具制造企业达到“六个100%”的要求,尘毒危害重点岗位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触尘毒劳动者培训率100%;尘毒危害定期检测率100%;接触尘毒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1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1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率100%。
《方案》要求,所有作业场所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标的两类企业,都要认真开展尘毒危害排查治理,制定本企业尘毒危害治理方案,聘请除尘毒设施设计机构,对防尘防毒设施进行科学设计与改造,明确治理措施、进度和资金投入。
同时,对照标准排查整改。采取针对性的工程治理措施和管理措施,重点改造和完善防尘毒、除尘毒设施,同时落实好职业卫生各项管理措施,确保作业场所尘毒浓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企业应留有治理前后相应的照片或视频。
此外,建立健全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为劳动者(含劳务派遣工)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合格防尘防毒口罩,监督其正确佩戴与定期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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