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销毁未加施IPPC专用标识的木质包装
2016年04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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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4日讯(记者 陈静 通讯员 王波) 近日,莱芜检验检疫局在对一家进口汽车零部件企业进境的成套设备进行木质包装检疫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使用的木箱、垫木等木质包装未按《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ISPM15)》相关规定加施IPPC专用标识,经莱芜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现场检疫,未发现活的有害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有关条款,对该批货物使用的所有木质包装进行销毁处理。近年来,莱芜检验检疫局在进境木质包装检疫时已多次发现未加施IPPC专用标识的木质包装。
  莱芜检验检疫局在此提醒有进境业务的企业,进境货物如使用木质包装必须由输出国有资质的处理单位对木质包装进行熏蒸或热处理,并加施IPPC专用标识后方可进口,如未加施IPPC专用标识进境货物有可能被退运或者对木质包装进行销毁、除害处理,否则植物危险性病、虫或其它有害生物可能传入国境,对国门生物安全造成潜在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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