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公款吃喝,一村主任被党内警告
2016年04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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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8日讯(见习记者 李洋) 28日,齐鲁晚报记者从淄博廉政在线获悉,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近期区县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张店区房镇镇北黄村违规发放奖金福利问题。2014年至2015年,房镇镇北黄村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给村两委成员发放奖金、福利。北黄村党支部书记王立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房镇镇党委给予王立合党内警告处分。
  淄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成宏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时任淄川区住建局局长郭成宏,擅自决定给局全体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补贴。2015年9月,省委巡视组对淄川区巡视后,淄川区住建局将2013年发放的加班费、值班费和补贴全部收回。淄川区纪委给予郭成宏党内警告处分。
  周村区干休所所长潘永远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2月31日,潘永远占用工作时间,驾驶公车送朋友办事。周村区纪委给予潘永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高青县木李镇西李村村委会主任董洪全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5月至6月,董洪全带领村民多次到饭店用餐,并将餐费在村集体中报销。高青县纪委给予董洪全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参加公款用餐人员个人承担餐费。
  沂源县西里镇教育体育管理办公室主任郝增峰公车私用问题。2013年以来,郝增峰公车私用,载其妻子上下班,送其女儿上学。沂源县纪委给予郝增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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