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营改增”百万房少缴2400元税
2016年04月2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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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个人二手房交易税负会不会增加,一直备受关注。假设王先生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售价为100万元,那么,营改增前,按照5%的营业税税率,其应缴纳的营业税为100万×5%=5万元:但营改增后,计算缴纳增值税时,必须将100万元的含税价格换算为不含税价100/(1+5%)=95.24万元,则其应纳增值税为95.24*5%=4.76万元。两者相比,二手房交易缴纳增值税比营业税省了2400元左右。
个人转让住房,在2016年4月30日前已签订转让合同,2016年5月1日以后办理产权变更事项的,应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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