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兄弟组团,蓝色引领升级
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批,全国唯一以蓝色经济为战略定位
2016年05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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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济南高新区的吉利汽车自动化生产线。(资料片)
     本报济南5月4日讯(记者 范佳 实习生 赖星) 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济南、青岛、淄博、潍坊、烟台、威海等6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称山东半岛国家高新区),获国务院正式批复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全国唯一以“蓝色经济引领转型升级”作为战略定位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我省投入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示范区建设。
  发布会上,省科技厅厅长刘为民介绍,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总体定位是“以蓝色经济引领转型升级的自主创新示范区”。具体定位是“四区一中心”,即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海洋科技创新中心,转型升级引领区,创新创业生态区,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开放创新先导区。
  与之前的一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不同,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济南、青岛、淄博、潍坊、烟台、威海六地高新区,在功能布局和主导产业上的错位、协同发展。为适应新形势,刘为民说,六地高新区首先要深化体制改革。
  “这在济南高新区已经启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徐群称,为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济南高新区实行大部制改革,比如将所有与第二产业相关的职能整合在一个局,有效加快产业发展。此外,高新区还有一个全国独创的方式,即下一步高新区所有干部职工都跟企业一样考核,更好地接受监督。
  在财税政策方面,省财政厅副厅长窦玉明介绍,在2016年年初预算中,省财政已经安排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资金1亿元,支持示范区内科技创新中心、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等。
  窦玉明表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都可享受“6+4”优惠政策。其中6项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包括:加快落实先期已确定推广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非上市中小企业通过股份转让代办系统进行股权融资、扩大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股权和分红激励等。4项先行先试政策包括:股权奖励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等。
  “下一步我们还将与相关部门一起,研究制定具有山东特色的普惠性的先行先试的财税政策,支持示范区开展体制机制改革,成功后逐步向各高新区和其他园区推广。”窦玉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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