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4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李林涛) 近期,烟台市深入推进预算执行改革,推进工资发放制度改革,市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由财政直接支付改为财政授权支付,实行单位自行委托银行发放。市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由财政直接支付改为财政授权支付,实行单位自行委托银行发放。工资发放方式调整后,个人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缴费等扣缴款项由单位按规定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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