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公布4月份行政处罚案件,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销售劣药等
淄博市中医医院产销劣药被处罚
2016年05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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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4日讯(记者 樊伟宏) 4日,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官网公布了4月份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其中涉及食品掺假掺杂、销售劣药案等多种违法行为。
  经记者梳理,查处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中,以食品类违法行为居多,为52件,其次是药品类违法31件,医疗器械违法5件。在查处的药品类违法行为中,以从无证单位购进药品、无购进验收记录等违法行为居多,其中农村卫生室成了这两类违法行为的高频发生地,高青县、沂源县4月查处较多。而食品类违法案件,则从经营标签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抽检不合格食物为多。
  在公布的违法案件中,部分淄博大型经营单位也出现了违法行为,以市食药监局查处的违法行为为例,淄博市中医医院因生产销售劣药被处罚;桓台县济民医院因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被处罚,张店区中医院金岭铁矿分院因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被处罚。
  此外,药品、医疗器械类违法案件中,还有淄博华信宏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周村前进店未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药品;中国医疗器械山东有限公司擅自设立库房;高青县高城中心卫生院从无证单位购进药品;高青县木李卫生院从无证单位购进药品等案件。
  而在食品类违法行为中,位于临淄的淄博奥德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家居广场,其经营的韭菜检验不合格。位于博山的淄博久久连锁有限公司文姜超市经销的鸡蛋抽样检测不合格,其山头二店未按规定遵守进货查验制度。博山石马中心学校食堂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对于以上各类案件,市食药监局及各区县局已作出相应处罚并规定期限,责令相关部门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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