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又出新版本
露天烧烤不守规矩最高可罚2万
2016年05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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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6日讯(记者 刘雅菲) 26日,济南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稿草案)》的说明。与今年4月通过市政府法制办发布的修订征求意见稿子相比,《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稿草案)》虽然在框架上基本相同,但在细节上进行了不少改动,加大了对施工扬尘污染和餐饮油烟污染的防治力度。
  其中,对于建设单位对扬尘治理的责任,修订稿草案第二十七条明确提出“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此外,对于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等车辆提出新要求,要“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对违反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此外,修订稿草案对餐饮油烟污染以及露天烧烤的规定也更加详细。其中,第六十二条规定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按照规范设置餐饮业专用烟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且强调净化设施必须“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从事露天烧烤经营活动的,明确“应当采取无烟烧烤工艺”或者采取油烟净化措施,并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营业,防止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在禁止时段或者超出当地人民政府指定区域从事露天烧烤经营活动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济南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稿草案)》进行初次审议,即日起通过市人大公众信息网(http://www.jnrd.gov.cn/)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如果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信件、电子邮件提出。来信请寄: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邮编250099);电子邮箱:srdfz@126.com,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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