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文明,莫让夜市成“野市”
2016年05月27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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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洪利
在味觉满足和创造收益的背后,夜市小吃摊带来的垃圾不容忽视,天气好的夏夜,仅洪楼夜市的垃圾,一晚就能装满67个大垃圾桶,有3吨左右,十名保洁员要清扫三个多小时。(据25日《齐鲁晚报》A05版报道)
夜市是一个城市的“市井”,也是一个城市的“市景”,不仅能从中展示出一个城市的繁华程度,而且还能从中透视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乱摆乱占的“霸道”摊位,影响交通;乱喊乱叫的猜拳行令,形成噪音;乱丢乱倒的杂汤废水,不讲卫生;五花八门的烧烤小吃,怪味难闻;乱扔乱弃的满地垃圾,污染环境;以次充好的伪劣商品,坑人骗人;此起彼伏的车辆鸣笛,夜半扰民……所有这些有损城市形象的现象,都是与城市文明建设背道而驰,难以协调的。
此外,商贩人群构成复杂,有些见利忘义的“精明商贩”,善于“打游击”,爱玩“圈圈战”,擅长“躲猫猫”,所卖产品往往问题不少,致使质量存在瑕疵的商品流入市场,最终到达消费者的手中。何况因其夜市交易无法提供有效的发票证据,也很难对售后进行“跟踪服务”,遇到问题,消费者只能吃哑巴亏。
在全民一心忙着打造卫生城市和现代文明城市的新环境下,泉城更要大声呼唤文明秩序。夜市是特色小吃、民间艺术等传承交流的自由场所,是繁荣城市文化市场的一条捷径,有着大型商场、超市无法替代的优势,也是广大市民饭后散步、逛街的好去处。同时,夜市在一定程度上为一些无业者、低收入群体和有意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者提供了“用武之地”。
但是,不能让夜市由着性子来,变成了“野市”,要为其立规矩,扬长补短,规范化管理,对不合法的夜市该取缔的依法取缔,对有存在价值的,搞好正面引导,加大巡查、检查、监督力度,使其健康、有序地成长运转,因为“夜市”需要倡导文明,拒绝“野味”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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