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不在家,咋还得交卫生费
部门回应:辖区内农村居民有义务缴纳
2016年05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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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洁人员进行日常保洁作业。(资料片)
     近日,曲堤镇王海亭村村民陈先生给本报“有事您说”打来电话反映,他们村正在收取每人20元/年的卫生费,他们家已搬至县城居住十年,平时很少回家,为啥还得交这部分费用。据济阳县环卫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县物价局规定,济阳县辖区内农村居民每年每人缴纳20元卫生处理费。

  本报记者 刘慧     

在外居住多年
咋还交卫生费

  “我们的户籍虽然还在曲堤镇王海亭村,但其实我们搬进县城小区已经有十年时间了。”市民陈先生说,老家只有五间破旧房子,平时基本不回去,但最近村委会成员给他打电话,“让我回家把每人20元的卫生费给交了,当时我都蒙了!”
  陈先生一家共有五口人,卫生处理费需缴纳100元,但他们一家并不在村里生活,平时也产生不了任何垃圾,“为啥还需要我们缴纳这部分费用。”陈先生说,虽然100元钱不多,但他觉得这部分费用不应该缴纳。
  据陈先生介绍,像他们家居住的小区,每年也是需要缴纳物业费,这部分费用他从来没有推迟缴纳,“我们一家人在这里住,交这部分钱是应该的。”但是像老家收取的这100元卫生费用,他认为他没有缴纳的义务。
辖区内农村居民
都有义务缴纳

  据曲堤镇环卫所工作人员介绍,陈先生所说情况属实。关于卫生处理费问题,早在2012年便召开了听证会讨论,在《关于公布开征济阳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处理费的通告》中清清楚楚地表明,济阳县辖区内农村居民,每人每年缴纳20元。
  据了解,陈先生一家虽然已搬至县城生活,但他们的户籍还在曲堤镇王海亭村,按照规定,他们一家仍属于农村居民。陈先生一家有关于口粮地的收入,农村居民还能享受一定补贴,像小麦、玉米补贴等等,“有收入便有支出,他们家缴纳卫生费是应该的。”
济阳县环卫中心:
卫生费用于村庄美化

  据济阳县环卫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起初济阳县垃圾转运站是由县财政投资建立,垃圾运输车、人员工资、垃圾桶等设备是由县财政与镇财政各负担50%,但镇财政基金不可能全部用于环卫。  
  据了解,为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在依法召开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处理费听证会的基础上,按照财政补贴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经济阳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征济阳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为20元/人·年,征收范围为济阳县辖区内农村居民,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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