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费消低最”心闹很得吃客顾
2016年05月27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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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鄄城5月26日讯(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武亚非) 请客吃饭却被告知要按人均最低消费收费。鄄城某小区的边先生最近就在请客时遇到这样的烦心事。
日前,家住鄄城某小区的边先生有亲戚来做客,于是,边先生提前在鄄城某酒店预定了一个20人的包间,“当时前台服务员说可以随意点菜,不按标准收费,没想到当天经理却跟我说,有人均收费,每人最低消费80元。”边先生说。
碍于亲戚都在,边先生听说该酒店经理的收费标准后虽然心里不高兴,但没有说什么,答应按照每人80元的最低消费就餐,在提出看菜单时,经理又以太忙,无暇打菜单为由拒绝。
饭后付账时,边先生又发现,收费单中,连两个仅几岁的小孩也按每位80元进行了收费,忍气向酒店付款后,边先生向酒店索要发票又遭到拒绝。随后,送走亲戚的边先生越想越觉得闹心,遂向鄄城县12315申诉举报中心投诉。
“且不说现在酒店是不是该有最低消费,老人和孩子的饭量能和年轻人相比吗,收费标准也一样,这太不公平了。”边先生说。
12315申诉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过调查了解,边先生所言基本属实。工作人员告诉酒店负责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具有自主选择权,商家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规定价格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违背了合同中的自愿公平原则,属于侵权行为。“最低消费”规定消费者必须消费多少,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明显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抵触,损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最终,在工作人员调解下,该酒店相关负责人向边先生道歉,并退还边先生现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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