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花岂能有美果
2016年06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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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梅

  感情问题处理不好,就是祸,更何况是婚外的感情。近日,笔者在各大报纸上都看到这样一则新闻,长清区马山镇的徐某在有婚姻的情况下,抛弃妻子和孩子与郑某同居,之后郑某嫌弃徐某挣钱不多提出分手,分手后郑某跟别人谈起恋爱。但徐某仍不死心,甚至私下联系郑某现任的男朋友,让其主动离开。就在5月26日晚上,徐某酒后手持菜刀将郑某的现任男友猛砍26刀,最终郑某的现任男友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笔者了解到,此前徐某与郑某在双方都有家庭的时候出现了这段婚外情,后来郑某离了婚,两个人住在一起。徐某与郑某的这段感情是不道德的,在他们最开始的时候就已经埋下了祸根。人们常说,罂粟花再美丽但也是有毒的,婚外的感情看起来再美好,本质却是罪恶的,一朵罪恶之花必然会结出恶果。
  且不说徐某因这段婚外情导致杀人后应负的法律责任,就说他的这段婚外感情对他妻子的伤害也是无法弥补的。笔者认为徐某不应该只顾自己的感受,而忘却自己作为一个男人在家庭中应有的责任。徐某对妻子的不闻不问,对孩子的不管不顾就充分表现出这种自私的人根本就不配为人夫为人父。在郑某提出分手的时候,徐某就应该意识到这段婚外感情是错误的,应该当断则断,然后回归到自己的家庭中,好好地对待自己的老婆和孩子。
  笔者认为,在当今社会“一夫一妻制、夫妻要相互忠诚”的法律规范之下,在人们普遍接受婚姻和家庭制度的年代和社会,婚姻仍是社会不可替代的主流,而婚外感情只不过是在这主流之外溅起的一点浪花,很惹眼、很美丽,可是也很脆弱,往往会在顷刻间破灭。这种感情控制不好还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性,甚至会导致凶杀等恶性案件的发生,就像上述所讲的徐某和郑某的例子,不光害了自己还害了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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