粽子打开后存放莫超2小时
2016年06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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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7日讯(记者 樊伟宏 通讯员 韦夫芝) 端午节将至,7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端午节粽子安全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贮存、食用粽子时注意食品安全。
  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表示,对于真空包装类和速冻类粽子,购买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并按照标示食用方法加工食用。打开的粽子放在室温下不得超过2小时;食用前应洗净双手,冷藏或冷冻过的粽子,要彻底加热,吃剩的粽子不要反复加热,不要食用馅料已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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