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什么“确保不再发生”
2016年06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导致交通事故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有许多是人力控制不了的。“确保不再发生”的表述,确实明确了态度、体现了决心,却有些脱离实际,一旦目标实现不了,哪怕真是不可控因素造成的,也难免有损政府的公信力。
  “6·26宜章大巴事故”发生后,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确保2016年实现“不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不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客运、危化品运输和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两大目标任务。
  发生交通事故,哪怕人员伤亡极少,也是公众不愿看到的,地方政府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加强管理,是理所当然的态度。然而,主观意图值得肯定,目标的设置却未必合理。众所周知,导致交通事故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有许多是人力控制不了的。“确保不再发生”的表述,确实明确了态度、体现了决心,却有些脱离实际,一旦目标实现不了,哪怕真是不可控因素造成的,也难免有损政府的公信力。
  一般说来,在某些事故发生之后,为了总结经验教训避免悲剧重演,地方政府会在开展调查的同时,针对相关领域布置任务并设定相应的目标,湖南省政府在全省开展“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就属于此类。政府在此类事件中确定的目标任务,通常包含三个层面,一是对上级关注做出反应、表明态度,二是对下属机构提出要求、施加压力,三是对公众作出承诺并接受监督。正是这三个层面的共同存在,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值得特别重视。
  出于前两个层面的考虑,目标是很容易定高的,一来能更有力地回应上级关注,二来也让下级不敢轻忽。因此,“确保不再发生”等相关表述,在各类事故之后的官方回应中,其实是很常见的。只不过,主观态度再重要,设定目标也不能忽视客观因素,因为定下目标就是对公众做了承诺,目标实现不了就等于失信于民。湖南官方此次下发的通知,不禁让人为其担忧,交通事故的成因多种多样,其中不乏天气、地质甚至机械等方面的不可控因素,就算主观的努力做到极致,也无法做到万无一失。一旦目标没能实现,当地政府又该如何应对公众的质疑呢?
  的确,发生这么严重的事故,人祸的因素还若隐若现,需要负有监管责任的地方政府重视起来,但重视的态度是体现在实际行动中的。不需要发誓,不需要“确保不再发生”,只要工作到位了,人为的安全隐患排除了,不尽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受到了惩处,以此把发生事故的概率压缩到最小,也就能够赢得公众的认同。现在的问题,往往不在于目标不够高,而是最基本的要求还都实现不了,单靠非常态的集中行动,哪怕短时间内行动再有力,也无法保证长治久安。相比之下,一以贯之地坚持某个合理目标,才是政府部门应有的态度。
  或许当地官方自己也知道,目标设置得太高了,很容易适得其反,所以在目标的前面加了个期限,给事故的规模也做了限制。要知道,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本来概率就很小,眼下还有半年的期限,成功的概率是很大的。这看上去像是文字游戏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