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更多小区公建回归“公”属性
2016年06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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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九龙

  近日,济南市房管部门宣布,将公开拍卖西蒋峪公租房小区配套经营性公建房屋租赁权,并在招商环节中明确了引入商家的经营范围,把烧烤、KTV、游戏厅、五金加工、幼儿园等影响租户生活或违反法律、法规的项目排除在外。让公建回归“公”属性,西蒋峪公租房的这次实践值得更多商业小区物业复制和借鉴。
  小区经营性公建怎么用,是广大业主非常关心的一件事。但是,长期以来,因为触及到每名业主的切身利益,这个问题往往是不少小区矛盾的焦点之一:要么是公建长期闲置,看着空荡荡的屋子,业主们直喊可惜;要么是物业低调招租,商家偷偷摸摸进驻,业主没有任何知情权和选择权,也不知道这些房租最终流向了何处;要么是物业一味“收租子”,对那些制造空气污染、噪音污染的商家也敞开怀抱,便民成了扰民,屡遭业主投诉。可以说,每一间公建的使用与分配都牵一发而动全身,不能不慎重。
  小区配套的经营性公建房屋,是为小区提供日常生活服务的必备硬件,不管是政府兴建还是开发商投资,公建的根本作用在于服务小区业主。当前一些商业小区的物业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而不顾及业主的实际需求和感受,人为制造矛盾,长远来看,得不偿失。
  在公建这个问题上,物业和业主并非天然水火不容。想要得到业主的支持,物业能够做到三点就足矣:招商透明、使用合理、管理严格。
  “招商透明”就是要把权力放在阳光之下,把招商交给专业机构进行运作,公开拍卖、阳光招租,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同时“价高者得”也能使出租收益最大化。
  “使用合理”就是要充分考虑小区业主的生活居住需求,既要便民又不能扰民。此次西蒋峪公租房的做法就比较典型:将部分用房强制性规定引入超市、餐饮店、副食店、通讯、储蓄所、药店、诊所、书店等业态,同时其他用房采用了“黑名单”的做法,把烧烤等扰民业态排除在外,真正利民而不与民争利。
  “管理严格”则应是商家入驻后遵循的“铁律”。要想确保商家在经营过程中“不变味”,应该有完整的管理制度、严格的监督程序和退出机制,而不是仅仅签完“君子协定”就放任自流。
  公租房姓“公”,商业小区的经营性公建同样姓“公”,只有坚持公属性,才能真正得到业主的支持与信赖。这样做,对物业和业主是双赢的,值得更多的小区去复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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