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盗海砂,7名“砂耗子”被捕
四艘采砂船作业时被执法部门当场查获
2016年06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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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8日讯(记者 殷萍 通讯员 杨艳芬 于红燕) 一些不法分子靠着海做起了盗采海砂的无本买卖。日前,黄岛区检察院依法以非法采矿罪对盗采海砂的7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今年2月至3月期间,“宏达一号”“宝洋6号”等4艘货船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先后多次到黄岛区琅琊镇斋堂岛附近海域盗采海砂。3月16日22时许,4艘货船盗采海砂时被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当场查获。经查,其中,“宏达一号”先后两次盗采海砂约2200吨,非法获利7.1万元;“宝洋6号”先后4次盗采海砂约2600吨,非法获利7.4万元;“昌海一号”盗采海砂约2000吨,非法获利5.3万元;“鄂荆州6618号”船先后两次盗采海砂约3200吨,非法获利7万元。
  据了解,海砂是海洋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盗采海砂一方面会损坏养殖设施,降低养殖水产品产量;另一方面会造成海床塌陷、海域污染,严重破坏海底地形和海洋环境,对新区的海岸线资源和“蓝色海湾”破坏巨大。
  记者从黄岛区检察院了解到,此次被批捕的7名嫌疑人分别来自江苏省响水县和灌南县,包含4艘船的船主和3名船长。“本案中的张某、林某、潘某、耿某等人未取得相关许可证擅自盗采海砂,违反了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办案检察官介绍说,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涉嫌非法采矿罪。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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