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风波
2016年07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7月12日,一直不肯服软的宜家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召回计划,决定从当日起在中国市场上召回1999年至2016年期间销售的马尔姆等系列共计1660845件抽屉柜。至此,沸沸扬扬了半个月的宜家召回事件总算以一种主流舆论所期待的方式暂时告一段落。

  □王学钧

  整个事件一波三折。6月27日,宜家宣布在美国和加拿大召回3500多万个“夺命抽屉柜”,但对中国同款商品不予召回。这在国内引起强烈反弹。7月1日,深圳市消委会对深圳宜家发出调查函,要求其无差别召回“问题抽屉柜”。随后,宜家先后被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及天津、大连等地消协约谈。7月7日,宜家的态度有所调整,表示愿向消费者免费提供墙体连接配件并免费上门安装,墙体不能满足固定要求时也可接受退货。7月12日,在被国家质检总局约谈后,宜家态度彻底转变,宣布召回相关产品。
  在这个过程中,舆论发挥了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
  媒体首先对宜家的“歧视”表达了愤慨与质疑。《新京报》评论文章《拿什么消除“宜家们”赤裸的歧视?》认为,宜家将中国市场排除在召回范围之外是“对中国市场以及中国消费者赤裸裸的歧视”。歧视的根源在于监管不力,商家为此付出的代价太小。为此,《浙江日报》在时评《宜家召回岂能差别对待》中呼吁,“相关职能部门”提高对歧视性召回问题的重视程度,并施加“强力干预”。
  宜家坚持不召回同类产品的主要理由是,在中国销售的抽屉柜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对此,媒体纷纷做出批驳与反思。人民网评论文章《宜家“召回门”,家具有标准,生命无差异》严正指出:“家具有标准,生命无差别。宜家公司的说法不管是否有理,不管是否真正符合现实情况,对地域性的差别对待,本身就透出对消费者权益的轻视、对消费者生命的漠视。”《钱江晚报》时评《关于夺命抽屉柜,标准和责任缺一不可》认为宜家的说辞“不负责任”,明知产品存在安全隐患,仍拒绝召回,这属于“企业主观恶意的行为”。中国相关标准不尽完备,并不是宜家刻意规避责任的理由。
  更进一步,《深圳特区报》时评《宜家召回事件不能仅拘泥于产品标准问题》强调,我国消保法在经营者的安全义务与消费者的安全权利的设定上并不以产品标准作为依据。只要产品存在不合理的危险,即使遵循了产品质量法及其附属的标准,即使尚没有安全投诉,企业也必须对消费者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中国质量报》评论文章《宜家家具召回请别拿标准当挡箭牌》更是直指要害:“宜家之所以在美国召回相关产品,并非这些产品不符合美国的标准,而是这些产品在美国已经给多名消费者造成了伤害,这才是其召回的真正原因。而在中国,宜家却拿标准说事儿,显然是在偷换概念和转移话题。”
  《检察日报》刊发《对宜家召回“中外有别”应反思什么》一文称,“国家标准的不同,才是造成宜家召回‘中外有别’的根源所在。”为此,需要“给职能监管和国家标准及时打上补丁”。《广州日报》文章《宜家低头的思考与启示》强调,“产品质量标准、缺陷产品召回标准都必须跟上,才能要求人家依照自己的标准生产及销售产品,否则,产品召回‘双重标准’终究难以有效解决。”《经济日报》时评《宜家“傲慢”折射中国标准待升级》则从中国制造的角度做出思考:“当前,我们正在打造中国制造的升级版,如果不能正视与欧美国家在标准领域的差距,并加快标准的更新升级,将给中国制造和中国消费带来不可估量的伤害。”
  这一事件还引起了国际舆论的关注。《纽约时报》认为,“该事件是最新一个凸显中国消费者力量日益强大的标志。他们的消费能力让本土及外国公司盈利更多,但同时他们也表现出对产品安全性和质量的要求。”不过,正如《北京商报》在《宜家妥协 该欢呼还是悲哀》一文中所说的那样,在这一事件中,宜家怕的不是媒体,它毫不避讳地声明不召回的理由;宜家更不怕消费者,中国消费者任它出多大问题仍然不会停止购买;宜家怕的是质监局,在可能遭遇的行政处罚面前,不敢怠慢。行政的力量超越了标准、规程,我们是该欢呼还是悲哀呢?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