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查获的未悬挂号牌的重型货车。右二为货车驾驶员。
交警供图
本报7月14日讯(记者 张帅) 近日,长清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辖区峰山路与宾谷街交会处执勤时,一辆载有机械设备的无牌重型货车引起民警注意。民警遂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经了解,该车从菏泽而来,去往长清城南,车上所载货物为打井用的机械设备。
在检查过程中,货车驾驶员起初拒绝出示有效证件,并编造出一个假名,不料被民警当场识破。因赶上下班高峰期,为不影响周边交通,民警随后将该车查扣,同时把驾驶员带至中队驻地继续接受调查。
在中队驻地,民警依法对该驾驶员进行了人身搜查,并找到其有效证件。经查明,该驾驶员名叫张某(男,山东菏泽人),所驾驶的货车自购买之日起一直未办理车辆注册手续。根据法律规定,民警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对张某涉嫌违法驾驶无牌照重型货车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这意味着张某的驾驶证等级将由B2降为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