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4日讯(记者 张帅) 近期,为预防和减少因酒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长清交警大队按照“双七”行动整治部署,组织警力查获多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7月7日下午,城区中队民警查获任某伟涉嫌酒后驾驶牌号为鲁A7Q***的二轮摩托车,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浓度为52.8mg/100ml。任某伟对测试结果表示无异议,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对其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当天夜间,大学路中队民警在辖区设点执勤时,查获韩某涉嫌酒后驾驶牌号为鲁A66***的小型客车,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浓度为73.2mg/100ml。韩某对测试结果表示无异议,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对其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7月9日下午,大学路中队民警查获两起酒驾违法行为。其中,宋某良涉嫌酒后驾驶48型轻便摩托车,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9.8mg/100ml;姜某强涉嫌酒后驾驶牌号为鲁J15***的低速自卸货车,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5.8mg/100ml。两人对测试结果均表示无异议,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对两人分别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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