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肇事逃逸事故需担全责
2016年09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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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9日讯(记者 张晓鹏 见习记者 王馥荃 通讯员 刘健 王友科) 25日晚上,一名行人在四流南路开封路路口被车撞倒受伤严重,肇事车辆逃逸。市北交警大队奋战两天,于27日将肇事嫌疑人郑某行政拘留。
  25日晚,在四流南路开封路路口,一名行人被过往车辆撞倒,伤情严重,肇事车辆逃逸。伤者是一位60多岁的妇女,自称因为忙着横穿马路,根本没注意撞人的车辆,连车型和颜色都没看清,只记得有一位好心摩托车骑行人目击事故过程后曾追了一段肇事车辆。
  因现场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民警大量调取周边路口监控,经比对,发现一红色荣威轿车嫌疑很大。车主郑某接到民警的询问电话后,在电话中承认自己撞了人。但他觉得撞击力度不大,又担心伤者勒索,便驾车逃逸。其实伤者因为是横穿马路没走斑马线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也有一部分责任,但是由于郑某选择肇事逃逸,所以他要承担这起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27日中午,市北交警大队事故科办案民警在大沙路23号将郑某缉拿归案,给予其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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