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消费者,“约谈”要硬起来
2016年10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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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中国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那种处处给资本开绿灯的思维也应该扭转了。无论是招商引资还是发展对外贸易,落脚点都应放在国内民众的福祉之上,如果连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都保护不好,只怕是本末倒置了。
  在正式发布一个多月后,三星终于决定召回在大陆销售的全部Note7手机。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事前已多次与三星公司沟通,约谈了相关人员,并曾对其提出包括“避免差别对待不同国家消费者”在内的一系列要求。
  通过这份回应,人们能够看到工商总局保护国内消费者权益的态度,相关部门在幕后也做了许多工作。但从姗姗来迟的全面召回中,人们还是感到了三星店大欺客的傲慢。显然,沟通也好,约谈也罢,相关部门的努力并没有及时有效地发挥作用,一些国外大企业对中国大陆市场的差别对待,恐怕正是与相关部门失之于软的监管有关。
  从三星Note7发生爆炸事故到全面召回的整个过程,实际上是很让相关部门感到尴尬的,监管的滞后与力度的缺乏显露无遗。其实早在9月2日,三星就已经全球召回250万部已销售的Note7,同时暂停该机在10个国家和地区的销售,但中国大陆不在召回之列,产品仍继续销售。彼时消费者已经闻到国外巨头对中国大陆市场差别对待的熟悉味道,部分消费者在维权时还被当做骗子遭到羞辱,但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为己任的工商总局消保局,几乎是失声的。
  非但如此,迟到的约谈也并没有收到多少效果。在三星于10月11日全面召回中国大陆市场销售的Note7之前,海外市场已经传出该产品全部停产停售的消息,消息传到国内引起轩然大波之后,才有了这次召回。尽管如此,相关召回工作明显是“仓促应战”,不仅诸多平台的产品下架“慢了一拍”,有关召回的具体流程也并不完善。可以想见的是,如果没有企业自身对品牌形象的考虑,如果三星抱着“炸一台赔一台”的态度死扛,或许中国大陆市场的召回也是遥不可及的。
  说到召回,国内并不是没有相应的制度,法律也有规定,国外巨头有胆量差别对待中国大陆消费者,说到底还是与监管有关。有观点称,三星针对国内消费者的歧视与召回制度不完善有关,但事实恐怕并非如此。新消法中就有针对缺陷商品的召回举措,今年元旦开始实施的《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则有更详细的规定。即便不谈法规文本,强制召回也并非没有先例,2002年质检总局公告召回美国惠氏奶粉,就开了司法实践中对缺陷产品实施强制召回的先河。
  由此可见,有法律上的依据也有实践中的先例,相关部门并非没有办法约束那些差别对待中国大陆消费者的国外巨头,问题的关键就在于站在怎样的立场上行使权力,而这决定了反应速度的快慢和行动力度的强弱。一些国外巨头之所以态度傲慢,说白了就是惯出来的,既然按照现有法律,消费者无法对侵权的企业提出惩罚性索赔,那就更需要相关部门用好手中的权力。市场环境决定了企业的态度,现在就需要有具体的事例,让国外企业感受到国内监管体系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决心和力量,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否则的话,单靠消费者的单打独斗,单靠舆论的声讨呐喊,几乎是徒劳的。
  尤其现在,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中国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那种处处给资本开绿灯的思维也应该扭转了。的确,那些实力雄厚的外国巨头,仍然在中国经济和对外贸易中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容易造成习惯性的监管惰性,但别忘了,无论是招商引资还是发展对外贸易,落脚点都应放在国内民众的福祉之上,如果连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都保护不好,只怕是本末倒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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