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截止日期,利息不会更多
2016年10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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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中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孙永一在发布会上重申,关于五证不全的房屋买卖合同,依法应认定为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将收取的购房款退还给购房者,同时应赔偿购房者80%的利息损失。因为购房者明知开发手续不全仍然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依法应自行承担20%的利息损失。
  对于五证齐全的房屋,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由于开发商已经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合同目的根本无法实现,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已不具备,依法应当解除合同,由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赔偿房屋的差价损失。
  上述意见对相同情形的购房纠纷统一适用,处理标准不会改变。需要注意的是,利息截止日期是2016年9月29日,之后申请人民调解或起诉,不会比之前得到更多的利息。 
  本报记者 宋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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