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提存公证:维权益促和谐挽亲情
2016年10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聊城10月27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赫霄 邹东亮) 近日,阳谷县公证处出具的一份提存公证书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的和谐,挽救了一段亲情。 
  阿城镇某村的李某在去年四月份因道路交通事故在河北省沧县死亡,留下了妻子张某、父母和一个仅有九岁的孩子,经河北省沧县人民法院调解,肇事方和保险公司实际支付给李某亲属各项损失共计287486元,被告在调解生效后即将赔偿款支付给了法院,但时间已经过去一年了,李某的亲属还没有将赔偿款领到手。因为死者的父母和妻子之间因赔偿款的分配以及未成年孩子抚养等问题发生了争议,以致相互赌气不协助对方领取赔偿款。 
  为解决这个问题,李某的父母和张某来到县公证处咨询赔偿款的分配问题,并表示如仍然不能得到解决,就对簿公堂。经公证员仔细耐心地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后,他们对赔偿款的分配数额已无异议,但对孩子的抚养费由谁持有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双方情绪都很激动。见此,公证员及时对双方进行了劝解,并建议将孩子的抚养费提存至我处,以充分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公证员耐心地为双方讲解了提存公证的效力和作用,并协助起草了提存协议书。李某的父母了解到将其孙子的抚养费提存至公证处的好处时,当场表示,他们二人只要其中的5万元作为养老金,剩余的应该属于自己的部分均赠与孙子一起提存至公证处;而张某也表示属于自己的所有赔偿款都赠与儿子,也一起提存至公证处。至此,双方尽释前嫌,均为自己以前作出的一些伤和气的行为、说出的一些伤感情的话向对方表示歉意,三人均流出了感动的泪水。 
  第二天,三人一起在河北省沧县人民法院将留给孩子的抚养费转至到该处的提存账户上,该处及时为当事人出具了提存公证书,拿着公证书,三人领着孩子高高兴兴地踏上了回家的路。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