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
就“深改”政策文件征求社会意见
2016年12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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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2月27日讯(记者 杨淑君) 26日,聊城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聊城市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有关政策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6日期间,就《聊城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意见》和《聊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两个文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记者了解到,此次出租汽车行业“深改”,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有序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的基本思路,积极稳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结构改革,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努力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促进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明确出租汽车行业定位,出租汽车服务主要包括迅游车、网约车等方式,完善运力投放机制,将出租汽车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出租汽车数量总量调控和动态管理,逐步实现由政府调控为主转变为市场调节为主。新增和更新出租车,优先实用新能源汽车。  深化巡游出租汽车改革方面,将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健全利益分配制度、理顺价格形成机制、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经营权管理方面,一律实行期限制,经营期限为8年,车辆更新原则上不超过7年,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实用,新增出租汽车实行集约化经营,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既有的出租车在经营期限内变更经营主体的,依照相应法律和程序,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建立和完善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 
  健全利益分配制度方面,保护驾驶员合法利益,规范承包经营关系,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严禁出租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高额抵押金。 
  理顺价格形成机制方面,对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并依法纳入政府定价目录。建立出租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办法,综合考虑运营成本、交通状况、收入水平等因素,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出租车运价水平结构。  《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规范有序发展网约车,制定《聊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并同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同时,鼓励并规范发展“拼车”、“顺风车”,由合乘者分摊部分出行成本,严禁以私人小客车名义从事网约车经营。 
  此外,推进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停靠点、候客泊位等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在车站、景区、学校、商场、医院等大型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应当划定巡游车候客区域,为出租汽车运营提供便利。逐步推动监管重心转向安全保障和服务提升,建立和完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行业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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