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电视报道引爆了一个老话题。央视记者历时八个月调查上海、湖南两地六家大型医院,调查发现,医药代表与某些医生之间频繁发生着某种秘密交易。借助这种交易,某些医生拿到的药品回扣甚至能够占到药价的三四成,某些医院部分药价甚至高达市场供货价的十倍。调查结果一经播出,素受诟病的药品回扣现象又一次引发热议。
□王学钧
药品回扣之事被央视曝光之后,上海、湖南两地相关部门迅速对相关医生及药企进行了查处。但是,舆论的诉求显然并不仅限于此。新华社《打击医药回扣:治顽疾需要新药方》一文也强调,“在打击医药回扣这件事上,不能止于处理几名当事违规人员了事,而应尽快拿出根治老毛病的新药方。”
《京华时报》评论文章《查处医生吃回扣,不能“就事论事”》指出,这种“快打板子”的应急反应只是一种“就事论事”的权宜之计,不能改变整个行业生态。“只要获利可能仍大于受罚风险,只要获利途径仍未被斩断,只要自身价值仍没有得到合理体现,吃回扣的乱象就不可能真正在‘终端’被清除。”
药品回扣,沉疴已久。如何医治?《新京报》社论《“医生吃回扣”不该“久病难医”》认为,药品回扣现象源于医药不分的现存医药制度——医药不分为医药代表“创造”了贿赂的机会,为医生提供了寻租的权力。“要真正解决医生吃回扣,还是要实现医药分离,从制度上切断医生吃回扣这一利益链条。”
《南方都市报》社论《医改大困局,行政介入须有边界》认为,在“以药养医”的制度设计之下,公立医院收入依靠“三驾马车”即医疗服务收入、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医院公开收取15%的加价,医生则暗地拿回扣,这是“存在已久的基本事实”。根本解决之道在于“破除‘以药养医’的制度藩篱”。
光明网评论文章《对于“高药价回扣事件”不能止于个案追究》认为,问题出在公立医院的“公立不公”。要消除“以药养医”弊端,首先就要从公立医院根本体制上“动手术”,通过“非市场化手段”来坐实药品价格,将医改的着眼点和重点放在对公立医院的“现代计划经济”改革上,让作为基本医疗保障和享受国家各种优惠政策的公立医院走“非市场化道路”;明晰公立医院和经营性民营医院“双轨制”的界限,不能让公立医院一边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各种人事、行政等待遇,一边又利用资源优势来“扰乱”整个医疗市场。
《钱江晚报》的《管住了人,也就管住了药》则从管人的角度找答案——当从控制药价入手难以根治问题时,不妨从惩治腐败入手,抬高违法的成本,如果主管部门禁止不了,不妨让公安部门、纪检部门介入。“管住了人,给人设立一套严格的监管机制,让人无从下手,无处伸手,药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值得一提的是,主流舆论对“当事方”医生群体给予了堪称公允的评价。人民网《禁绝药品回扣该下何种“猛药”?》一文强调,吃回扣的失德医生固然需要严肃处理,但不能就此让更广大兢兢业业的中国医生成为“背锅侠”——“他们常常不得不背负整个医疗体制长期积累的历史欠账,不光要承受现代医术有限而带来的无力感,还要承受医疗资源稀缺导致的超负荷疲惫,承受医疗体制改革滞后带来的医药不分、医不如药的失衡感,以及因个别医生失德而职业尊严遭污名化的尴尬。”
与此同时,某些“理直气壮”为药品回扣辩护的言论也受到有力的反驳。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发表“对医生回扣根源的九个回答”,坚定地指出,我国实行的是公医体制,一年两万多亿元的政府投入并不算少,医生收入水平并不算低,药品中标价与实际支付价的最终决定权在医院和医生,从这些方面为药品回扣寻找“理由”,是“不符合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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