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庭专门改用白蓝色调,缓和双方情绪。 本报记者 赵兴超 摄
对于家事纠纷,东平法院把感情修复放在首位,对家事纠纷实行“先行诉讼辅导、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三步感情修复流程。对前来立案的家事纠纷当事人,引导接受辅导教育,通过发放温馨贴士,观看婚姻家庭教育专题片、结婚录像等方式,最大限度唤起双方当事人对婚姻家庭的爱心和责任心,修复家庭裂痕。
李某(女)与吴某系自由恋爱结婚,婚后育有一双儿女,吴某因父母双亡,便与李某一起与吴某叔婶同住。在吴某外出打工期间,李某与其叔婶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后李某生气便向法院起诉离婚。法官在做调解工作时发现双方均为90后,性格都不太成熟,情绪容易激动。
在法官的引导下,双方接受了情感导师的心理疏导。通过一个半小时的心理疏导,播放两人结婚录像,双方情绪及心理上均有所平复,法官趁热打铁,通过与家事调解员、情感导师一起做工作,原被告最终和好,原告撤诉。
被告李某系原告郭某之子,郭某年逾古稀,近年因病行动不便,需要有人照顾,但李某对郭某不管不顾,郭某无奈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李某承担赡养义务。考虑到该案系赡养纠纷,且原告行动不便,法院便采取巡回审判方式审理此案。
开庭当天,巡回审判车开进村委大院,村里几十名群众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被告深深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抱头痛哭,并给其母亲郭某下跪认错,表示将好好尽赡养义务孝顺母亲。见儿子真心悔过,郭某撤回了起诉。
回访时,郭某高兴地说撤诉后李某悉心照顾她,对儿子的表现十分满意。
法官表示,将法庭搬到原被告所在村委,让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露脸”“曝光”,促使其认识错误积极改正,对旁听群众起到了普法教育意义,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本报记者 赵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