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药研发有了国家级技术平台
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正式启用
2016年12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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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正式启用。 本报记者 修从涛 摄
     本报12月29日讯(记者 修从涛) 20日,作为国家“十一五”科技重大专项的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在济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济南药谷)投入使用。这也意味着济南新药研发企业在新药研发过程中无需再到京沪等城市做研发测试,将为新药研发企业大大降低研发成本。
  新药研发过程中要反复检测、分析,买一台必须要用到的核磁共振设备,就需要花费400多万元,而不同的研发阶段、不同的药品需要使用的仪器、设备不同,因为无力购置,大部分中小企业频繁跑到北京、上海等城市做测试。
  20日,作为国家“十一五”科技重大专项的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在济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济南药谷)投入使用,济南500多家新药研发企业将大大降低研发成本。
  济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国家级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在全国只有15家,也是全国15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唯一一个以孵化器为主体的公共平台。该大平台内还包含分析测试平台、分子生物学平台、药物合成平台、中药创新药研发平台、药械结合平台、药代动力学研究平台六个子平台。
  据了解,济南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投资过亿元,从立项到投入使用共7年时间。2009年,济南药谷联合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省药科院、山东省医科院、山东省中医药大学、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等,申报国家“十一五”科技重大专项,并顺利通过答辩。山东省与国家“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签订任务合同书,标志着“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落户山东。2010年,大平台在济南药谷开工建设,申报国家“创新药物孵化基地”课题,成绩居全国第二名。2014年8层楼的大平台主体竣工,2015年实验室提升改造工程完成,相关仪器设备陆续安装到位,仅仪器设备投资4000万元。
  为降低生物医药企业研发成本,济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还出台了“创新券”、“平台使用券”政策。对小微企业使用科学仪器设备所发生的费用,给予省级创新券40%补助,同一小微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除创新券补贴部分外,高新区内企业经平台管理服务办公室审核认定后,可享受平台使用券政策,凭券可进行检测、试验、分析等。这也意味着济南新药研发企业在新药研发过程中无需再到京沪等城市做研发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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