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钟完成3000字小说大纲
“写作软件”受质疑
2017年02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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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法院还未做出最终判决,11名作家共同起诉《锦绣未央》作者秦简涉嫌抄袭一事已经让网络文学抄袭现象重新回到了大众的视野之中,甚至于有网络媒体推测《锦绣未央》是作者使用了“小说写作软件”完成的。尽管这种推测并未获得证实,但是所谓“小说写作软件”却是现实存在的。
  相关法律人士认为,用“写作软件”进行文学创作,实际上是将别人作品的片段进行汇合,此种做法无异于“汇编”,而如果没有得到作品原作者的同意,这种“汇编”属于侵权行为。

  轻轻一点软件
即可生成完整梗概

  为了一探“写作软件”的究竟,记者也尝试着购买一款“写作软件”。记者发现在某宝网上大量的商家正在出售“写作软件”。各类“小说写作软件”“自动写作软件”和“小说写作生成软件”总量近130款,价格则从10元到2800元不等。
  对于这些“写作软件”的功能,这些某宝上的商家普遍称其可以根据软件内部的素材和模板,自动生成关于男女主人公性格和外貌的描写,甚至“轻轻一点,就可生成一个完整梗概”“熟练用户写作小说可达每天8000-30000字”。有些商家甚至号称,“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不可以复制,但可以超越。”
  在这众多的“写作软件”中,记者从一个商家手中拿到了一款价值480元的“写作软件”试用版。记者在软件安装完毕后打开发现,虽然是试用版,但真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故事梗概、章节、语段等诸多环节的创作功能一应俱全。
  记者试图通过这款软件创作出一篇科幻小说的梗概大纲,在完成了主题类型、角色概况和情节桥段等几个部分的设定后,记者单击确定,软件立刻生成了一部将近3000字的“小说大纲”,整个过程用了不到三分钟。但是,这篇在瞬间完成的“小说大纲”读起来却让人觉得云里雾里,哪怕是用科幻小说的角度看来也过于天马行空了。
  记者又尝试着用这款“写作软件”进行诗歌创作。和创作小说需要设定诸多环节不同,创作诗歌简单了很多,只需设定“行数”和“韵母”,然后单击确定,软件瞬间就生成了一首十二行的诗歌。
“写作软件”生成作品
属于“演绎作品”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袁博认为,《锦绣未央》作者秦简是否涉嫌抄袭,现在有待进一步查证。但是,对于通过“写作软件”进行创作是否涉嫌侵权这一问题,他认为,通过“写作软件”进行文学创作,实际上是将别人作品的片段进行汇合,此种做法无异于“汇编”。
  如果汇编后的内容能够体现出作者的原创性,那么,这种作品可以称之为“汇编作品”。但即便如此,这依然是对原作者作品的一种“演绎”,所以,“汇编作品”实为“演绎作品”的一种,而对于“演绎作品”来说,作者必须征求作品原作者的同意,否则就涉嫌侵权。
  如果作者在使用“写作软件”时,只是在很多部作品中都使用其中很少的语句或段落,但是,如果这些语句或段落都是原著中的核心情节或关键部分,同样涉嫌侵权。
  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军表示:“如果这种情况存在,是非常恶劣的复制行为,所谓技术手段,只是为侵权提供某种便利。这种软件如果有授权,对于使用者来说就变成合法的行为。但很可能,是没有授权的。”
        (郭怀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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