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3月起推行企业简易注销
2017年03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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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根据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实施意见》,从3月起,高新区的企业可以向市场监管局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啦。改革后,企业进行简易注销所需提交的材料显著减少,工商部门作出核准决定的时间大幅缩短。
  根据实施意见,济南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适用对象为: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通过这项改革,企业申请注销登记的材料精简为四份:一是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二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三是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四是营业执照正、副本。相较于一般注销程序的企业,简化了申请材料,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等材料,大大节约申请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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