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男子外逃三年终落网
2017年03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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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东明3月9日讯(记者 赵念东 通讯员 张琰) 近日,东明县公安局经侦、派出所等多警种协同作战,在菏泽市警方统一发起的“云端一号”打击经济犯罪专项行动中迅速行动,经多次多省的往返侦查,成功抓获一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逃犯,并安全押解归案。
  据了解,2013年6月,东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多名群众集体报警称,辖区一家投资咨询公司拒绝返还他们用于投资收益的现金共计228万元。经详细询问得知,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间,几名报案群众在了解到辖区“东明盛鑫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有关投资收益的宣传后,先后分别拿出5万-50万元不等的现金放在该公司进行投资。2013年2月,该公司一直以收益不好、公司没钱等为由不再发放投资收益。至2013年6月,该公司又以负债等为由拒绝返还群众投资本金,并且主要负责人已经失去联系。
  案件发生后,东明警方高度重视,多次联合工商及金融部门往返浙江、山东、河南等多省地对该涉案公司和人员进行详细调查和仔细核查,发现该涉案公司不仅在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前提下成立,并且在没有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资质的情况下,对外以“投资零风险,绝对高收益”等标语作为宣传吸引投资,所吸收公众存款则用于个人投资或向他人发放贷款,已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013年10月,东明警方经缜密侦查、周密部署,将该公司一名负责人李某成功抓获(已判刑),并对另外一名公司负责人陈某进行全力追捕。
  2017年2月15日,经过大量的梳理排查和劝逃工作,东明警方获悉了该案嫌疑人陈某在甘肃省的活动线索,遂立即前往青海开展了为期近两周的调查和蹲守工作,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于2月28日在当地一石料厂内将该陈某成功抓获,并安全押解回东明。
  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进行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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