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管校聘,为教育注入源头活水
高青县推进县管校聘改革,促进城乡教育公平侧记
2017年03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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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陈伟
通讯员 李勇

  高青县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顺利实施,促进了县域内校长、教师资源的合理流动,优化了城乡学校教育资源,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显著提升,也为全省乃至全国县域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供了借鉴。
  “县管校聘”是教师管理体制重大变革,教师由“校管”走向“县管”,有利于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教师交流,使县域内教师资源配置更加均衡。2015年9月,高青县被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为“县管校聘”改革试点县。2016年,高青县人民政府按照省、市要求,依据高青实际,出台了《关于全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协同推进、联动实施;统筹兼顾、均衡配置;以人为本、民主协商;着眼发展、改革创新的32字工作原则,稳步推进高青县“县管校聘”工作。
  在被确定为“县管校聘”改革试点县之前,2013年8月,高青县教育局就出台了《高青县中小学教师校际交流工作实施意见》,确定了符合该县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的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创新思路。目的就是使县域内教师数量、学科结构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师资差距。这与全省推进“县管校聘”改革的目的不谋而合。
  近年来,高青县坚持“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与校长及教师校际交流、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优秀教师评选等联合协同推进,走出了一条适合高青教育发展的特色之路。
  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教育、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领导参加的高青县基础教育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交流轮岗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经过调研,完善了《高青县中小学教师校际交流实施方案》,实施增值性评价制度,校长能上能下,规定学校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任两届(一届3年)后必须流动;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6年或9年就需要轮岗到其他学校。
  提高考核权重及待遇,鼓励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建立了县属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制度。从2013年始,每年有50-80名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交流,到2016年8月,有269名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126名农村教师到县属学校跟班培训。参与轮岗交流的校长、教师达400余人次,为此,高青县完善了鼓励教师交流工作的配套政策,从职称评定、晋级,优秀教师评选给予侧重,并累计给予支教教师发放交通补贴30余万元。
  建立教育联盟,以“托管”“结对子”组织对口支援。2014年9月,高青县人民政府与市教育局达成协议,在安排淄博市实验中学、淄博四中、六中等先进的市属学校重点帮扶高青一中的同时,协调临淄一中、桓台实验中学等6所先进义务教育学校,与高青县中心路小学等6所农村学校结成紧密型帮扶对子,双方通过校长论坛、同课异构、集体备课等多种形式,加强校际交流与合作。与此同时,他们也探索县域内优质学校资源共享,该县实验小学、中心路小学分别选派干部教师对田镇街道中心小学、芦湖街道寨子小学实施了“托管式”帮扶,田镇中心小学挂高青实验小学西校区牌子,芦湖寨子小学挂县中心路小学东校区牌子,通过托管帮扶,既解决了进城务工子女就学难题,又快速提升了农村学校办学水平,通过运营,效果良好,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选拔优秀教育干部到农村学校任校长。高青县委组织部、高青县教育局联合出台《关于公开选聘部分农村学校校长的实施方案》,通过宣传发动、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竞争答辩等环节从城区学校选聘7名优秀干部到7个镇、街道的农村学校担任校长,以先进的管理理念提升办学水平。新校长任职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
  探索短缺学科教师走教路子。为了解决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不足、开课不全问题,高青县打破教师的学校限制,选派教师同时承担几所学校的教学任务。如黑里寨、常家镇等农村学校音、体、美教师对所在小学和教学点的音、体、美教学实行走教制,使弱势学科得到显著提升。
  开展送教下乡活动。县教学研究室组织县属学校骨干教师利用节假日到农村学校讲授公开课,培训教师等,快速提升农村教师队伍教育教学水平。2016年上半年,累计送教下乡11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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