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园不足区域优先认定普惠园
今后奎文将有普惠性民办园
2017年03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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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3日讯(记者 秦国玲)“入园难”“入园贵”一直是百姓关注的焦点,随着“二孩”的放开,优质幼儿园学位又成家长们关注的热点。13日,记者从奎文区教育局获悉,奎文区将在公办资源相对不足的区域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以奖代补、师资培训、幼儿资助等方式,支持办园规范、质量合格的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现在奎文区有77家幼儿园,要上并不难。”奎文区幼教办主任庞立祥告诉记者,现在家长对孩子的学前教育越来越重视,许多家长之所以觉得“入园难”,应该是“入公办园难”、“入好园难”。据了解,目前奎文区公办幼儿园30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具有办园资质、面向大众、管理规范、收费合理、不以营利为目的、经相关部门认定的民办幼儿园。
  根据规定,民办幼儿园申请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设置科学、合法,符合布局规划,取得《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合格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等证件齐全满一年以上且年检合格;办园条件合格,达到《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规模3个班及以上,达到市级三类幼儿园及以上标准;实施保育教育,无“小学化”现象;管理运行有序,无安全隐患和违规办园行为,年度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等。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区教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认定,在当年11月1日-15日向区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教育部门对提出申请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实地考察、评审,并确定通过评审的幼儿园;通过评审的幼儿园由区教育、财政部门于当年11月底前联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幼儿园,由区教育部门将其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合格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记录”中进行标注。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区教育部门与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年组织申报认定一次,协议服务期为三年,协议服务期满后需要重新申请认定。
  奎文区教育局幼教办主任庞立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1月开始生效的《奎文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区教育、财政部门通过各级奖补资金、幼儿资助、购买服务、派驻公办园长教师、师资培训等方式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予以扶持。财政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改善办园条件、购置玩教具、支付租金、改善教师待遇、开展教师培训等,不得用于清偿债务、回报举办者、赞助投资、支付捐款和罚款、日常办公经费支出等其他用途。当然,在获得财政补助后,幼儿园保教费收费范围按照潍坊市物价、教育、财政下发的有关幼儿园收费的政策规定,按照同等级自收自支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一定比例执行。加入“普惠”后,幼儿园的收费下降,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家长的负担。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意义在于将全区民办园收费标准拉低,扩大低收费幼儿园数量,提高幼儿园保育质量,让更多家长享受家门口的优质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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