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3月处罚8起环境违法案件
亚星化学违法拒改遭巨额罚款
2017年04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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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4日讯(记者 李晓东)4月1日,潍坊市环保局通报2017年3月份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情况,共处罚8起环境违法案件,涉及7家企业。其中,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两起违法外排废水案件,且拒不改正违法行为,共被罚款2658120元。 
  在此次通报中,昌邑市富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因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被限期补办环评手续;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在未通过环评审批,设施未经环保验收合格前不得恢复生产;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伍仟元整。昌邑市富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被要求立即将料堆进行彻底覆盖,遏制扬尘污染;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外排废水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被责令完善水处理设施,整改期间必须达标排放;处应缴排污费数额的五倍罚款,共计人民币伍万玖仟伍佰贰拾陆元整。潍坊市飞虹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被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以上共计罚款人民币伍万陆仟捌佰伍拾玖元整。潍坊市肿瘤医院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山东苏柯汉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业企业生产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被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此次处罚通报中,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因外排废水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且拒不改正违法行为,先后被处以罚款1459360元和1198760元,共被罚款2658120元,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排污行为,逾期不改,继续实施按日计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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