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逐步树立环保意识,建立部门责任制度,层层落实垃圾分类执行任务,另一方面要建立强制分类奖惩制度,做到有奖有罚,将违规行为与个人信用挂钩,引导居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
3月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早在2000年,北京、上海等地就被确定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但17年过后,中国垃圾分类的效果仍不尽如人意。
从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任务表来看,时间还是很紧张的,需要加快出台相关执行细则,强化各级政府部门的责任,在46个试点城市里探索适宜的垃圾分类模式,实现政府部门与居民联动机制,共同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措施。
相关数据表明,我国每年的垃圾增长速度明显,但垃圾处理能力并未跟上,北京的垃圾在未来四五年内将无地可埋,上海有的垃圾场已与居民区为邻。由此可见,在垃圾处理问题上,已经到了燃眉之急的时刻,容不得再继续拖延下去,必须找到合适的办法,避免陷入“垃圾围城”的困境。从各国经验来看,采取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措施,可以有效减少垃圾排放量,促进可利用资源回收率提升,降低垃圾对环境的破坏影响。
2016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达2亿吨,全国有1900多座垃圾填埋场,垃圾填埋处理比例约占垃圾总量的60%。填埋方式方便易行、处理量大,但易造成二次污染,诸如诱发水质污染、土壤污染、空气污染、占用土地资源等后果。《“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到2020年底,具备条件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50%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60%以上。
要达到这些目标,首先就要从源头抓好,采取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将可利用资源充分回收,将生活垃圾细化分类,干湿垃圾分开处理,尽可能压缩垃圾排放量。从此前试点城市的经验来看,往往是宣传口号过多、形象工程太多,实际操作起来却困难重重,并未真正获得民众的支持和认同,也没有认真坚持下去。少数较为成功的社区,则是因采取了奖惩机制,鼓励居民主动进行垃圾分类,建立积分换礼物制度,对违规居民则予以惩罚,让居民亲身感受到垃圾分类的益处。
现在各地政府部门很积极,经常出台相关推广政策,但部门之间缺乏统一协调,工作衔接不足,垃圾分类往往半途而废。而且,居民也不够热情,对垃圾分类知晓有限,动力匮乏,反而觉得是一种麻烦。可见,要想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就需采取软硬兼施的措施,一方面加强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逐步树立环保意识,建立部门责任制度,层层落实垃圾分类执行任务,另一方面建立强制分类奖惩制度,做到有奖有罚,将违规行为与个人信用挂钩,引导居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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