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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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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诉讼专题·第三十四期
强制征收土地必须符合四个前提条件
  案情简介:某市为加快中心城市建设,规划将该市城区内的六塘河建成生态保护区,并把此项规划列入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某市城市建设规划,在六塘河两岸河堤上修路绿化,需要永久占地380亩,并拆迁沿河两岸的建筑物,其中包括某县某镇杨河滩居委会83户居民的94幢房屋。有关部门向拆迁户表示,保证合理补偿,妥善安置。但是,2016年12月5日,在拆迁单位与被拆迁户尚未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该县贴出拆迁通知,强令被拆迁户在5日(有关规定至少15日)内将房屋自行拆除。12月8日,还没到拆迁期限,某镇城建、土管、派出所有关人员到杨河滩强行拆除居民房屋,并称被拆迁户如不按期拆迁,就拿不到补偿费。被拆迁户被迫拆除了房屋,但安置补偿问题却一直没有给予解决。
  律师说法:李岫岩律师认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强制征收必须有四个前提条件:第一,先补偿后搬迁;第二,强制拆迁的方式方法必须合法;第三,强制拆迁的主体确定,即只能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迁;第四,在法律救济的过程中不得强制搬迁。
  因此,综上所述,本案中在拆迁单位与被拆迁户尚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就强令拆迁,严重违反了法定程序,且在拆迁后迟迟未对被拆迁户进行安置补偿,侵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李岫岩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代理了省内数百起行政案件。李岫岩律师在经济纠纷方面也多有建树,尤其金融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挽回巨大经济损失,李律师以其女性的感性,法律人的理性思维在处理纠纷方面尤其有独到之处,李岫岩律师是山东电视台,齐鲁电视台特邀嘉宾解读律师,山东法制报解读律师,生活日报解读律师,新晨报特邀律师。其代理案件多次入选国家部委督办案,省高院评选的十大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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