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沙元森
创城工作事无巨细,户外广告的设置也在考核范围之内。为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优化城市环境,济南市已经在拆违拆临工作中集中拆除了一批违规大型户外广告牌匾。很多矗立在道路醒目处的路牌广告因此显得更加扎眼。
大大小小数以千计的路牌实际上就是具有“官方”色彩的广告牌,其中有很多从内容到格式都比较混乱,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市民对此很不满意。尽管对这些广告牌还不能以违建论处,但如何规范道路铭牌的制作和设置,却是创城工作不能回避的问题。
修建公路,为市民出行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职责所在,道路铭牌标识方向方位,便于市民出行,是市政设施中不能缺少的配套。所以,政府管好道路铭牌也是责无旁贷。
由民政部门规范道路铭牌,不仅可以淡化路牌的商业气息,让市容环境更加整洁有序,更重要的是借此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该政府做的事不要随意推向市场。由于历史原因,济南市民政部门将道路铭牌的制作安装交给了广告公司,以广告收入对冲路牌标志的设置、管理、维护和更新费用。这个创新,在政府方面看确实节省了不少财力和人力,但是从市民的角度看,已经暴露了很多问题。
从媒体的报道中可以看出,济南道路铭牌的市场化经营并没有完全按照市场的规则进行,一家广告公司长期承揽广告发布业务,不受竞争机制的约束,难免有垄断性经营的嫌疑。黄金地段的广告牌,可以说“寸土寸金”,公众觉得这笔业务颇有赚头,广告公司却说经营惨淡。很多医疗广告都毫无避讳地出现在了街头,公益广告却是寥寥无几,以至于本来应该便民利民的路牌反而成了马路上的视觉污染。作为路牌主管部门的民政部门,也因此承受了不小的舆论压力。
要解决济南的路牌广告问题,可以借鉴外地已有的经验。现在看,最有效的莫过于由民政部门直接管理,也就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把路牌的设置、管理、维护和更新所需费用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路牌不再刊登商业广告。如果说十几年前,地方各级财政有困难,现在应该没有那么大的压力了。退一步讲,即使还得“以牌养牌”,也应该以招标、拍卖的方式,以公开的竞争来保证路牌的最优管理。
市政设施养护市场化,在各地既有成功经验,也不乏败笔。一些地方,不仅路牌市场化运营,连公厕都市场化运营了,在逐利本能的驱使下,不少原本应该是公益的市政设施逐渐走了样。这些失误应该在现代城市治理中得到反思,那就是能否在社会资本介入市政设施建设的同时做到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的监管。有把握则可行,无把握要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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