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邹城5月25日讯(通讯员 赵修婷 赵雪) “我的车玻璃被人砸碎了,丢失一个钱包。”“我们这里好几辆车车玻璃被砸碎,车内财物丢失!”“我的汽车被偷了!”……一夜之间,邹城市看庄镇、峄山镇接连发生损坏汽车玻璃盗窃案,并有一辆轿车被盗。两天后,警方迅速锁定嫌疑人,将其在滕州抓获。
5月9日一大早,邹城警方陆续接到辖区内多名居民报警。均为车窗被砸坏、财物被盗走,还有一辆大众牌轿车被盗。接到报案后,看庄派出所、峄山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勘查。经初步勘查,5月8日夜共有12辆汽车玻璃被损、车内财物被盗,一辆“大众牌”汽车被盗。
13起盗窃案件在一夜间发生,邹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全力展开侦破工作。通过进一步勘查,专案组民警发现嫌疑人作案手段相似,均是采取用弹弓损坏汽车玻璃的手段实施盗窃,作案地点均选择在无监控及无人看管的路段、场所。经研判分析,民警初步判断13起案件系一人所为,遂进行并案侦查。
经过对案发现场及周边200余处监控视频资料的细致审查,民警发现,5月8日凌晨3时,嫌疑人驾驶被盗车辆出现在104国道邹城至滕州的路段上。经过大量信息比对,民警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李某,并确定李某已驾车逃往滕州。办案民警立即赶赴滕州,在嫌疑人李某居住的小区及周边蹲点布控。5月10日22时许,李某在其居住的小区附近被抓获,被盗车辆和被盗物品当场缴获。至此,距案发仅48小时。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李某系滕州市人,曾因盗窃、抢劫罪先后3次被判刑入狱。出狱后,由于没有固定收入来源,李某生活拮据,遂重操旧业。5月8日夜,李某窜至邹城市看庄镇驻地、峄山镇野店村、东庄村等地,采取用弹弓损坏汽车玻璃的手段,盗窃车内财物,当其损坏受害人刘某的汽车玻璃后欲实施盗窃时,发现了该车的备用钥匙,遂将车盗走。
仅当夜,李某就作案13起,盗得汽车一部、现金600余元、车内物品一宗。据审讯,今年4月份以来,李某还窜至临沂费县等地实施盗窃作案10余起。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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