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部分企业稳岗补贴提至70%
主要针对钢铁煤炭行业,符合条件企业可在6月15日前提出申请
2017年05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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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5日讯(记者 马玉姝 通讯员 卢诺) 25日,记者从淄博市人社部门获悉,2016年度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补贴已开始审核发放,根据《关于转发<山东省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钢铁煤炭行业企业在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符合稳岗补贴条件的,可按照70%享受稳岗补贴。
  记者了解到,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等5类企业可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享受稳岗补贴,其他企业可按照30%享受补贴。
  2016年符合申领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于2017年6月15日前提出申请,全市申请稳岗补贴企业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于2017年8月15日前完成。
  符合条件企业需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所属类型、补贴项目、上年度期初期末职工人数、裁员人数和原因、稳定岗位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效果、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和缴费情况等);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年度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证明(该证明可由市及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出具);缴纳失业保险费汇总表及社保缴费票据复印件;全年企业增员减员情况汇总表及花名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证明等。以上证明材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据了解,申报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等5类企业(简称困难企业)及申报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稳岗补贴的,除具备前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发改、经信等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的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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