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2017年06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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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上介绍,根据《条例》规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的登记由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摊点的备案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具体来说,如果申请食品小作坊或小餐饮登记,需要向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交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4份材料。从事食品小作坊的,还要多提交1份加工工艺流程图或者说明的材料。收到上述材料后,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对材料进行审查,进行现场核查。符合要求的,15日内发放登记证。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申请食品摊点备案,需要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供身份证明、住址、经营品种、健康证明和联系方式,工作人员会根据提供的信息,当场制作、发放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
本报记者 化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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