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分后能否看卷,各自为政有损公平
2017年06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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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涉及全国,无论考生来自哪里,都可以将自己的遭遇与其他省份的考生相对照。能否看卷或许不重要,重要的是全国要有统一的规范,这份规范要有合理的解释。不然的话,不论分数高低,也不管是否出错,各自为政的状况就已经让人感到不公平了。

□殷国安
  甘肃、四川等地率先启动了高考分数查询,这也拉开2017年各地高考成绩放榜的序幕。至本月底,全国各省份都将密集公布高考成绩。为了方便考生查分,今年多地继续探索开通新媒体查分系统,考生若对分数有异议,亦可在第一时间申请成绩复核。
  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允许复查分数,这是过去就有的规定。这里复查的内容主要是是否为本人试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的成绩一致及各科目总分合计有无差错。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工作上的进步应该得到承认,可有一个问题却一直没有标准答案:假如考生对公布的成绩有疑惑,他们能不能看卷?正是因为没有“标准答案”,出现各自为政的情况。一方面,全国已有河北、山西等先行者率先允许考生看卷;另一方面,那些不允许考生看卷的地方教育部门却被推上了法庭。
  2015年高考成绩公布后,江苏考生小闻怀疑自己的考卷被评卷老师误判了。于是,她不断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其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提出申请,要求查看自己的考试答卷。最后,小闻一纸诉状将江苏省教育厅告上了法庭。此案于去年4月7日在南京中院开庭,但至今也没有结果。而更早的是在河南,2008年,考生小刘考分大幅低于预期,查卷被拒后,他将该省招办告上法庭,郑州中院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责令省招办公开试卷。
  在这样的情况下,到底该不该允许考生看卷,就成为一个需要从制度上明确的问题了。问题在于,连教育部自己也没说清楚。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保密局2001年发布的《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秘密具体范围的规定》,“考试后的考生答卷不属于国家秘密”,而《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又把考试信息定为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在行动上,教育部似乎又不反对考生看卷,比如在答复泰州小闻家人提出的行政复议时,撤销江苏省教育厅作出的“不予公开答卷”的行政回复,并要求其于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重新作出回复。
  在更大程度上,教育部采取的办法是权力下放,因此并未对考试复核内容及复核办法给出明确界定,具体复核办法由各省自主决定,而复核分数不看卷是大多数省份的通行办法。现在看来,教育部应该认真研究一下看卷问题。我们也不妨抛开理论务虚,脚踏实地地研究一下具体问题,允许学生看卷到底会造成怎样的后果?
  当然,主管部门可能担心,如果看卷者过多,将影响高考录取工作的进度。这似乎也是“杞忧”。一来,现在提出复核的考生并不多,在复核分数之后还要再看卷的就更加少了,不可能出现大批看卷影响录取工作进度的情况。二来,就算会有很多的学生要求看卷,无非是对阅卷工作产生不信任,看卷恰恰可以打消公众疑虑。信任逐渐建立起来,要求看卷的也就少了。
  最起码,高考涉及全国,无论考生来自哪里,都可以将自己的遭遇与其他省份的考生相对照。能否看卷或许不重要,重要的是全国要有统一的规范,这份规范要有合理的解释。不然的话,不论分数高低,也不管是否出错,各自为政的状况就已经让人感到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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