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之恶岂能让善良背锅
2017年06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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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离杭州“豪宅”大火的发生,已经过去几天时间,网上的议论仍然没有消减。不得不说,其中有些传言非常伤人,而且不负责任,看似有些道理,实则毫无逻辑,充满谬误。
  有报道提到,这户人家平时非常善待本案嫌疑人莫某晶,于是有人感慨,对她这么好还被狠下毒手,做人真的不能太善良。可见,在有些人看来,“善良”是一种用来交换的东西,而如果起不到这个作用,又可以像垃圾一样丢掉。这种说法充满功利色彩,却又流毒甚广。
  善良首先是对自己的一种道德与品格要求。这不是简单的“我对你好,你就要对我好”,也并不是说,善良就一定要求有“善报”。把“善报”当作前提条件和必要条件,则是本末倒置。当一个人带着这么多的目的性,别人还能感受到多少善意呢?
  现如今不仅有些人把“善良”当作与他人交往的交换条件,更有些人把这当作不行善的借口。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扶不扶”的例子。有些人就是这么说的:有人扶老人反而被讹诈了,所以我不扶完全是对的。看到老人倒地而不扶,其实是把一种不确定的后果当作自己不行善的理由。
  “做人不能太善良”的说法,还会产生一种很坏的效应,就是灌输“以牙还牙”的观念。信奉“我对你好,你就要对我好”的教条,就可能变成“你对我不好,我也要对你不好”。现在有些家长就是这么教育小孩的。如果小孩被同学欺负,有些家长往往会说,你去给我打回来。这可能在小孩的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一旦这颗种子生根发芽,后果可想而知。
  女业主善待保姆却惨遭毒手,问题出在保姆而非业主本人身上,而不是一个人因为善良所以招来恶行。这其中的道理并不复杂,如果看不到这点,说明有的人并不真正懂得何谓善恶、是非与对错。成为一个善良的人,应是每个人的一种自我追求,而这并不需要任何理由。(摘自《钱江晚报》,作者魏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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