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大病保险特药可联网报销
最高给予20万元的补偿
2017年06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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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7日讯(记者 段婷婷)27日,记者从潍坊市社保中心获悉,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潍坊于今年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将18类25种肿瘤分子靶向药或治疗其他疾病的特效药品(以下简称“特药”)纳入报销范围。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位参保患者最高给予20万元的补偿。6月份之后,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的,可直接联网报销。
  符合职工大病保险特药使用条件的参保患者可在特药医师处领取《潍坊市大病保险特药使用申请表》,由责任医师协助填写《申请表》,经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盖章后,持《申请表》、病案资料等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备案后,参保患者凭《潍坊市参保人员大病保险特药使用评估表》及责任医师处方即可购药。 
  6月份之后,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的,可直接联网报销。在此之前购药以及到定点药店购药的,可凭《评估表》、购药处方以及购药发票原件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审核报销。 
  据省政府要求,2017年,职工大病保险特药起付标准为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含2万元)的部分,从大病保险资金中给予60%的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位参保患者最高给予20万元的补偿。 
  6月20日,潍坊启动了特药费用报销工作,2个工作日内已受理5位参保人员的报销材料,合计医药费用318932元,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为参保人员报销医药费用128359.2元。 
  在此之前,为保障职工大病保险特药报销工作的顺利实施,潍坊按照省里统一确定的“2017年上半年为过渡期,期间特药费用采取现金结算方式,即先由个人支付,后审核报销;过渡期满后,规范大病保险经办流程,纳入医保信息系统,实行联网即时结算”的经办要求,提前谋划、加快推进,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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