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黎勇)“民办非企业单位员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吗?”“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6月20日,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日活动在新华路佳乐家门前广场举行,众多市民前去咨询相关政策。
为宣传普及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特别是宣传建筑业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措施,按照上级工作安排,潍坊市在6月至7月开展了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市人社局将6月20日定为“全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日”,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同步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活动当天,全市人社系统各个官方网站首页同步播放工伤保险宣传用语,在人社系统办事大厅、审批大厅、活动现场摆放工伤保险宣传展板180余块,形成一道道亮丽的风景,人社系统电子屏幕全天候滚动播放工伤保险宣传口号,在潍坊社保微信公众号开展了2017年工伤保险知识微信有奖竞答,数万名职工参加了答题活动,营造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氛围。
在进行现场宣传的同时,市人社部门还组织了一支企业宣传组,来到潍坊昌大建设集团等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企业宣传政策、解答问题,并征求企业相关建议意见。各市县区人社部门也同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走上街头、走进社区、深入建筑企业和工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材料、宣传政策、答疑释问,把工伤保险政策送上门,送进户。
据了解,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是近年来人社部门普及工伤保险政策,提高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法治意识和参保积极性的重要措施。建筑行业工伤风险较高,农民工也相对集中,是开展集中宣传和保险扩面的重点对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潍坊市自2015年启动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同舟计划”专项扩面行动以来,便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民生措施加以推进,人社、住建、安监、总工会联合下发文件,完善政策措施,改进经办信息系统,优化服务流程,加强宣传督导,努力推动这项惠民措施的贯彻落实。截至5月底,我市新建项目和在建项目参保率实现“双百”目标,保障了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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