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枣庄7月4日讯(记者 秦政) 证明“你妈是你妈”,证明“自己是自己”……近年来,令人啼笑皆非的“奇葩证明”事件层出不穷。为切实解决“办证多、办事难”问题,枣庄市清理规范了一批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五类证明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7月4日上午,记者从枣庄市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根据中央、省关于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部署,枣庄市各级机构编制、政务服务管理、法制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编制完成了市、区(市)、镇(街)三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理规范了一批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共清理规范证明盖章材料233项,并及时向社会做了公布,为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创造了便利,为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创造了良好政务生态。
据枣庄市编办副主任吴震介绍,在清理规范证明盖章材料工作中,枣庄坚持了“五个凡是”的原则:凡是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凡是政府部门制发的证照,相关信息已经进行登记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凡是本部门出具的批件、规范性文件,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凡是部门内、部门间可以通过沟通、查询、数据共享、信息比对、征求意见等方式获取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凡是属于同一事项不同办理环节需要的证明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据介绍,为保证工作取得实效,相关部门从4000多项行政权力事项和600余项公共服务事项入手,寻找可能出现“奇葩证明”、“无谓盖章”的事项线索。从办事人的角度出发设计了调查问卷,面向全社会发布“关于全面清理“奇葩证明”“无谓盖章”征求意见的公告”。同时发动部门自查,请部门单位自行梳理填报。
据不完全统计,枣庄全市各级各部门在为群众办理事项、提供服务时,减少了大约900项证明材料,既节约了办事成本,也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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