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交警发布行人非机动车过街规范
非机动车路口左转需二次过街
2017年07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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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机动车左转时,需要二次过街。 济南交警供图
     本报济南7月8日讯(记者 张泰来) 济南严查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秩序已经两个多月,对于闯红灯违法几乎尽人皆知。但因为长期缺乏监管和提示,很多人在骑着自行车或者电动车过路口时,还存在认识误区。济南交警就前期查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总结后发现,市民骑电动车、自行车过路口,有两个认识误区需要特别注意。
  8日上午,济南花园路洪楼广场路口,一名中年女子骑电动车从东北角准备斜穿去往西南角。不过刚刚骑出去就被执勤的历城交警大队民警拦下。“我没闯红灯……”该女子一脸茫然。民警告诉她,路口的左转弯信号灯,是指引机动车通行秩序的,非机动车过路口,不得一次性斜穿,否则与机动车混行十分危险。
  8日下午,济南交警支队专门就此阐明通行规则。非机动车在路口直行时,需按照信号灯通行,非机动车路口左转需二次过街。也就是说,非机动车需要左转通过路口时,应按照逆时针方向二次过街。即首先按照顺向非机动车信号灯指示前行至前方待行区,再按照垂直方向非机动车信号灯指示通过路口。红灯时,需在待行区域内等候通行;绿灯时快速通行。
  此外,最近几天不少市民发现,自己在骑车过路口时会被交警拦下,示意推行过路口。很多市民不明所以,为何要推着车子过路口呢?一线交警的解释是,被拦下要求推着过路口的骑车人,都是相对逆行过路口的。为了降低安全隐患,需要下车推行,避免与顺向骑行的非机动车相撞。而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在过路口时不需要下车推行。
  济南交警7月8日对此明确,非机动车在路口调头时,需要在斑马线上推行。非机动车需要到路口调头行驶时,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沿就近的人行横道下车推行通过路口。在人行横道上推行非机动车时,应靠右侧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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