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转为正式价格
2017年07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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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7月13日讯(记者 陈晨) 13日,记者从菏泽市物价局获悉,本月起,菏泽市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转为正式价格,手术治疗中,使用各种内镜、腔镜、显微镜的手术项目,在原价格基础上加收30%,中医单病种收费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以住院清单为结算依据。
  据了解,《菏泽市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以菏价格发[2016]8号、9号、10号、11号、14号文件印发,至2017年6月30日起试行期满,现转为正式价格,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其中,手术治疗中,使用各种内镜、腔镜、显微镜的手术项目,在原价格基础上加收30%。
  此外,为进一步规范中医诊疗行为,菏泽将开展第二批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工作,改革病种扩大到骨伤科的13个,并对第一批骨伤科7个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中医单病种收费标准包括患者入院诊断治疗期间至按治疗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检验、检查、诊疗、手术、床位、护理、注射、药品及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其中中医骨伤科病种包括患者首次入院诊断治疗及第二次入院复查治疗发生的费用。单病种收费实行定额包干制度,按规定的单病种收费标准结算。医疗机构不得在单病种收费标准外另行收费。
  据了解,单病种收费标准属于最高收费标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以住院清单为结算依据。凡实际住院费用低于单病种最高收费标准的,按实际住院费用结算;凡实际住院费用高于单病种最高收费标准的,按单病种最高收费标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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