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季度9家企业因环境违法被处罚
2017年07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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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3日讯(记者 罗静) 近日,淄博市环保部门通报了2017年第二季度环境行政处罚情况,9家企业因环境违法被处罚。
  阳煤集团淄博齐鲁第一化肥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罚款五万元;因“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罚款一百万元;因“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罚款十万元;因“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罚款二百万元。
  此外,被处罚的企业还有山东格尔齿轮有限公司、桓台志远工贸有限公司、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淄博三利绸缎印染有限公司、淄博齐林傅山钢铁有限公司、淄博崇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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